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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印发《广元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发布时间:2022-02-11  来源:本网  点击量:731

近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广元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广元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全文如下。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广元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决策部署,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顺利实施完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深化拓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实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持续推进,干部群众法治意识明显增强,基层依法治理稳步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基本形成,为推进法治广元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2021年至2025年,我市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广元新征程,迫切需要把全民普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市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川委发〔2021〕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广元经济社会发展,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为总抓手,以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健全法治宣传教育体制机制,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促进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依法治理一体贯通,为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明显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依法治理深入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全民普法规范的制度体系、精准的实施体系、健全的责任体系和科学的评价体系基本形成。

二、明确普法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行政院校)和干部学院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和能力。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持续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通过融媒体和各类普法阵地,组织新闻媒体通过专题专栏、访谈等形式进行阐释解读,深入基层开展有特色、接地气的宣讲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宣传宪法

深入持久在全社会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加强宪法文化建设,在新市民仪式、青少年成人仪式、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鼓励各地建设宪法宣传教育基地(公园、广场、长廊)。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

加强民法典普法宣传教育,聚焦民法典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习宣传,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引导青少年主动学习民法典。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持续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常态化推进民法典进乡村(社区)“三个一百”主题宣讲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专栏1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

1.创播民法典公益广告、微视频等普法产品,汇编发布典型案例。

2.成立广元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深入机关、学校、社区、乡村、寺庙、企业、单位开展宣讲。

3.通过“报、网、台、微、屏”等全媒体,运用案例全方位开展民法典宣传,开展民法典知识竞赛。

4.组织学校开展民法典主题班会、征文演讲、模拟法庭等。

5.强化阵地建设,每个县区至少建设一个民法典公园(广场、长廊);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建设一批民法典法治文化阵地。


(四)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围绕融入新发展格局和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围绕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聚焦国家政治安全,重点宣传好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聚焦新时代平安广元建设新需求,持续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宣传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促进民族聚居区繁荣稳定。组织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尊法守规明礼,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交通风险能力。聚焦疫情防控,加强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着力营造疫情防控良好法治氛围。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宣传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征地补偿、养老育幼、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宣传农村重点领域改革、法治乡村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领域,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森林草原防灭火、防灾减灾、防范金融风险、个人信息保护、识毒防毒拒毒、预防艾滋病、未成年人保护、残疾人保护、防治家庭暴力、退役军人保障、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和跨境网络赌博等方面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

(六)深入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各级党校 (行政学院)、干部学院要把党内法规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充分运用“学习强国”“两微一端”等平台传播党内法规,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一)加强教育引导

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示范带动作用,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有关法律法规纳入全市党政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考试测试。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集中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等制度。健全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和法治档案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考评重要内容。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突出对涉及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相关行政法律规范的学习,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法治观念。每年组织国家工作人员通过现场或网络旁听法庭庭审1次。运用信息化系统搭建“学法考试平台”,广泛开展线上学法考试,5年内实现市、县(区)全覆盖。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 《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 要求,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5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1次轮训。配齐配强法治课教师队伍,完善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持续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和“开学法治教育第一课”等活动,常态化开展“宪法法律进高校”活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充分运用已建成的“法治教育体验馆”“禁毒教育基地”等组织开展法治实践活动和案例教学,增强青少年规则意识、法治观念。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专项宣传活动,持续推广“三养”教育模式,打造“广元未成年人检察”品牌,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落实村 (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集中学法制度,将法治培训作为新一届村 (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任职培训内容,5年内对村 (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进行1轮全覆盖法治培训。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把法治教育纳入农民夜校、农民工就业培训,广泛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工地”等活动。根据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不同群体,分类开展精准普法,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加强少数民族聚居区法治宣传,持续开展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法治教育,引导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结合企事业单位特点和自身职能,面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在医院、公园、车站、码头、机场等公共场所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二)推动实践养成

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推进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促进全体公民树立法治理念、养成法治习惯、形成法治风尚。把公民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城市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等活动,提高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养成良好生活习惯等方面的意识,推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引导公民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分层分类编印 《公民常用法律指引》。持续开展好公民、好家庭等评选活动,选树群众身边先进典型,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推进全民守法。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提升建设质量,提高使用率。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融入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禁毒宣传教育阵地和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场所,推进法治文化设施与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一体规划建设。各县(区)结合实际建设红色法治文化主题、宪法主题、民法典主题法治文化公园(广场、长廊)等法治文化实体阵地,基本实现每个乡镇(街道)有一个法治文化场所,每个村(社区)有一个法治文化宣传栏、书屋(图书角)。打造法治文化集群,重点探索在川陕、川甘结合部共建共享一批法治文化阵地。按规定开展法治教育基地评选,择优推荐参加全省、全国评选活动,发挥基地示范引领作用。

(二)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艺繁荣发展

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市场运作、企业运营、社会资助、百姓受惠的法治文化建设新机制,加大法治文艺作品创作扶持力度,组织创作一批法治文化精品,创建一批法治文化传播品牌栏目、节目和工作室。将法治文艺作品纳入文化作品评奖内容和艺术、出版扶持及奖励基金内容。鼓励民间艺术团体和艺人创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话剧、法治小品、法治歌曲、法治漫画等法治文艺作品。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法治文艺演出进基层”等活动,持续开展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征集展播活动。在重大节庆日、法律法规实施日等时间节点,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深入基层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三)加强法治文化研究和传承

依托党校 (行政院校)、高校、法学会、社会团体、法律服务机构等,加强对中华法系优秀思想和理念的研究阐发、宣传普及和传承运用。弘扬善良风俗、家规家训等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促进实现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让崇德尚法在社会、家庭中落地生根。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的保护、宣传和传承,注重发掘、总结党在革命时期领导广元人民进行法治建设的光荣历史和成功实践,加强对“木门军事会议会址”“中国红军城”“红军渡”等为重点的红色法治文化历史遗迹和文物的保护。挖掘打造一批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高质量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

五、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一)深化拓展“法律七进”

深化拓展“法律进机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持续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大力推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市县执法单位全覆盖。

深化拓展“法律进学校”。落实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重点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毒品、电信网络诈骗、非法传教、网络沉迷、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法治教育。在有条件的高校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深化学校周边环境依法治理,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强化依法治校,依法制定学校章程,建立健全学校依法安全管理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在依法处理校内纠纷中的作用。

深化拓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深化法治乡村 (社区) 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一核三治”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结合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推动乡镇 (街道) 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公职律师,完善和落实“一村 (社区) 一法律顾问”制度。因地制宜推广村 (社区)“法律之家”“法治微社区”等经验做法,优化乡村振兴法律服务供给。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养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建立“法律顾问+村 (社) 干部+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综治网格员”的基层依法治理骨干体系。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依法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按规定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 (社区) ”创建,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


专栏2

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1.制定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方案,以村干部、村妇联执委、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退役军人等为重点,加快培育“法律明白人”。

2.壮大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队伍,到2025 年,全市每个村(社区)有 10 名以上骨干“法律明白人”,每个村民小组和居民小区楼栋至少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

3.加强培训、考核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激励制约机制。到2025年,推动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户“学法用法示范户”。


深化拓展“法律进企业、进单位”。落实企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公司律师制度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加强企业(单位)法治文化建设。推动企业合规建设,引导企业建立完善重大决策法律论证和法律审核制度。开展企业(单位)“法治体检”活动,防范化解企业生产经营法律风险。依法规范企业(单位)用工行为,保障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依法调处劳动纠纷,维护企业(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专栏3

企业合规建设

1.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法治培训,强化企业市场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建立合规管理体系,依法防范市场风险。

2.开展企业与律所结对合作、企业“法治体检”等活动,推动建立全流程全方位合规审查机制,促进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

3.强化企业合规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和公司律师制度。


深化拓展“法律进寺庙”。持续推进寺庙依法规范管理工作。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管理章程,推动宗教场所依法治理。深化法律进寺庙“四进七有”工作模式,举办寺庙“法律明白人”培训,深入开展“宗教宣传月”政策法律宣传宣讲进宗教团体、宗教场所活动,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

(二)深化行业依法治理

广泛开展行业依法治理。深化行风建设,规范行业行为,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在依法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强化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探索建立行业自律组织,实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

强化网络空间依法治理。加强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强化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持续加大网络生态治理力度,深入整治网上各类违法违规问题乱象。加强全社会网络法治和网络素养教育。培育网络法治意识,引导公民特别是青少年理性上网。

(三)推进专项依法治理

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深化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应急时期法律服务能力,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按规定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加强对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区域治理中法治状况的研究评估工作,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六、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一)加大实时普法力度

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把公开原则贯穿于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全过程,在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及修改过程中,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公开征集立法建议,注重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增强公众参与互动,回应社会关切。地方性法规、规章正式公布时,同步进行解读,加大实施前的宣传普及力度。

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落实执法、司法办案中开展普法的工作指引,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规范普法宣传,把普法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建立健全典型案例发布制度,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加强对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公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

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过程。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司法鉴定人员、人民调解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主动开展普法教育和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维权。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建设,确保公共法律服务“抬头能见、举手能及、扫码可得”,实现法律服务“零距离”,让人民群众享受普惠均等优质的法律服务。

(二)拓展社会普法广度

壮大社会普法力量。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提升法治宣传教育行业管理和自律水平。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组织、支持退休法官检察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引导法治工作者成为传播法治精神的普法者。

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推动普法工作社会化、项目化。健全嘉许制度,鼓励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普法宣传,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三)提升智慧普法精度

强化普法平台建设。持续打造以“法治广元”电视栏目、“广元普法”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普法集群建设,整合媒体资源,构建上下贯通、同频共振的普法矩阵。创办普法视频号,推广“云学法·云普法+”智慧普法平台建设,形成市、县(区)多级互动传播态势,实现全天候、全领域普法。

加大普法产品供给。适应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提高普法供给质量。持续推送普法公益广告,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探索视频直播法治文艺演出等普法宣传方式,增强受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提升普法产品的精准性、有效性,针对不同群体,提供个性化、差异性、菜单式的普法产品。

创新普法传播方法。推动普法传播方式变革,拓展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渠道,形成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实现互联互通、多方共享、联动发力、全媒推送,提升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到达率,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


专栏4

法治宣传平台建设

1.优化“广元普法”法治宣传平台建设,办好“法治广元”电视栏目,强化与各县(区)普法栏目的协同发展。

2.优选宣传载体、推出宣传精品、打造宣传品牌,开办一批有特色、有影响的专栏专刊专版,培育视频号品牌栏目。


七、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推进全民普法工作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推动及时解决问题。

(二)健全体制机制

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全面依法治市(县、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和各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各级全面依法治市(县、区)委员会办公室和党委宣传部门、司法行政部门以及各级普法办事机构要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推动、督促指导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提高评议质量。建立健全情况通报和考核制度,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责任。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推动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在管理、服务过程中,结合行业特点和服务管理对象的法律需求,开展针对性普法。

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要自觉承担公益普法责任,开设普法专题专栏,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及时开展权威准确的法律解读。结合“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重要频道、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法治公益广告,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

(四)强化保障支撑

加强人才保障。建立普法工作人员轮训制度,5年内市级普法主管部门对县(区)以上专职普法人员轮训1次。提升司法所普法工作水平,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普法工作一线,为基层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开展创造便利条件。

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引导。鼓励、支持对全民普法的基础理论研究,充分发挥高校、党校、法学会等作用,探索建立法治宣传教育专家咨询制度。总结推广全民普法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普法工作的良好氛围。

加强经费保障。各地要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各部门(单位)要统筹安排普法工作经费,保障工作需要。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全民普法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

(五)加强评估检查

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做好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验收,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按规定对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示范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予以表扬激励。强化督促指导,建立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制度,推动普法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支持各级人大加强对全民普法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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