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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12-02  来源:本站  点击量:1801

 

院属各支部、科室:

根据省委《关于印发<中央第九巡视组巡视我省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川纪发[2014]16号)文件精神,按照市纪委统一安排部署,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将在全院范围内集中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对象范围

全院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上的领导干部。

二、时间要求

2014年12月底前。

三、整治措施

(一)宣传教育(11月20日至11月27日)。通过干部职工会、科务会、院内局域网、党委中心组学习、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廉政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明确纪律要求。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把领导干部严禁收受红包礼金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述责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加强日常监督。结合《关口前移 科学防腐》、《警钟长鸣》、《防患未然》等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以案说法,以案明纪。

(二)公开承诺(11月27日至12月1日)。12月1日前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填写拒收不送红包礼金承诺书,确保人员全覆盖。同时在医院网站公开承诺内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自查自纠(11月至12月底前)。督促领导干部对照相关文件规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出的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红包礼金按照规定在12月10日前上交医院活动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或存入市纪委廉政专户,办公室要做好上交登记工作。对在本次规定时限范围内主动如数上交、如实报告组织、不构成违法和严重违纪的,根据情节,可不予处分、免于处分或减轻处分。各部门科室要将专项整治情况书面报告与12月10日前交党委办公室。

(四)监督检查。对重点科室和重点人员开展监督检查,保持监督问责的高压态势,要重点查处自查自纠过程中隐瞒不报、收多交少、边交边收行为,从严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行为。

四、责任分工

专项整治工作由院纪委牵头,人事科、财务科、审计科、党办、院办等科室配合。主要任务和具体分工如下:

(一)整治在公务活动中赠送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问题。开展财经纪律和廉政纪律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坚决整治在公务活动中以各种名目赠送或收受纪念品、土特产品等礼品和礼金以及各种购物卡、消费卡等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

牵头领导:郭  忠

责任部门:财务科

(二)整治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的问题。通过检查督促、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坚决查处节日期间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的问题。

牵头领导:杨清强

责任部门:院  办

(三)整治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财物的问题。通过明察暗访和受理信访举报,坚决查处利用权力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财物的行为。

牵头领导:杨清强

责任部门:党  办

(四)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制定完善外事礼品赠送、接受、处置、礼金礼品登记上交和处置的相关制度,制定差旅、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会议等公务活动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完善相关制度,从源头上堵塞公款送礼经费来源渠道。

责任部门:院  办、财务科

五、纪律要求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当前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抓紧抓好。

(二)精心组织。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罗镔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谋划、精心组织、迅速行动、严格落实。

(三)建章立制。及时按照相关规定,查找我院在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办公用品采购等方面的制度漏洞,完善制度规定,从源头上扎紧口袋,增强制度的约束力,使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四)统筹协调。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各部门科室负责人为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人,要承担监督责任,强化执纪问责,督促整改落实。

举报电话:5501106

 

 

 

 

                                               广元市第三人民医院委员会

                                               2014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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